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1 09:27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8号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7楼,电话0550-5612351,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来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在基层两化专题发布信息796条,其中就业创业229 条、社会保险567条,县本级发布信息250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规划计划、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来安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时效性强,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2.加强主动公开,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开展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事项公开。2023年我局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事项涉及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两化专题发布信息796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层级审批制度。凡对外公开信息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后,再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各级测评中指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2.社会评议方面。我局及时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反映和意见,并设立了信箱、联系电话,随时接受各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县人社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安全发布,对于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第一时间处置。2023年度,县人社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8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主要围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进行公开,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力度不足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形式单一,文字解读质量较低。

(二)改进措施

1.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线上通过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微博等多渠道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信息线下通过各类政策宣传活动,采取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方式,将群众集中关注、社会敏感高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帮助群众进一步理解政策进而使用政策同时尝试不同政策解读方式,学习探索动漫、视频等解读方式,拓展解读主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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