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4-01-30 15:59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3楼  ,电话:0550-561905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群众需求,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主要涉及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土地征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我局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严格办理程序。2023年,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办理的各项程序,落实各项办理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及时主动办理。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所接受申请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进行答复。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0件,占比59%;因本机关不掌握或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占比41%;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回复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 加强工作考核。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考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股室进行考评,建立健全系统内部通报机制,保障信息内容质量与公开时效。

2.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程序、办理时限责任到人。三是把好信息源头关。开展本部门政府网站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网上履职尽责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自然资源领域专栏内容,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不定期调整或新增专栏,坚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印发《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考评结果计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印发《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2023年度,我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1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明显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严谨性需进一步提升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4年1月26日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