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卡点的公告

来源:来安县交通运输局作者:来安县交通局阅读:发布时间:2023-01-29 15:29字体【  

为有效遏制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保障公路安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来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从2023年2月10日零时起,启用“G345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双向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分别位于G345k453+966天长至来安方向、G345K457+364来安至天长方向,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安县“G345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双向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符合《安徽省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安徽省联网治超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经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二、车辆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通过不停车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形成相应的电子证据,交通部门将以此电子证据,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三、来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技术审核确认的证据,按照程序及时立案、制作《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处理告知单》,通过信函、公告等形式告知车辆所有权人,车辆所有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四、卡点前方已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识。货运车辆途经治超动态检测卡点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者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破坏动态检测设备设施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理地点:

地址:来安县新客运站一楼一交通执法案件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0一570234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