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城区实际,现就规范路牙石以上区域车辆停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10日起,禁止将机动车停放在新城区路牙石以上区域。严禁占压人行道、盲道停放任何车辆。
二、对在路牙石以上区域违规停放机动车的,由城管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在路牙石以上区域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由城管部门予以清理拖离。
特此通告。
来安县城管局执法大队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