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范围含有出版物零售业务
(二)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书(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申请审核登记表)
2、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1、现场申请。申请人到来安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2、网上申请:注册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找到该事项后进行网上申报;
3、双向邮寄:申请人将材料邮寄到来安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旅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出证后免费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0550-5633516,0550-5903751
(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2、必须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3、应在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15日内进行备案
1、申请书(安徽省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表)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互联网平台店面主页面证照公示证明材料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
1、现场备案。申请人到来安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2、网上备案:注册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找到该事项后进行网上申报备案;
4、双向邮寄:申请人将材料邮寄到来安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旅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回执后免费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0550-5633516,0550-590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