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4号)精神,结合我县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县直有关单位(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主动公开:重要政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基础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
(二)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信息公开、基层公开效果、公开直达村居等。
(三)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效果、政策解读形式、政策咨询机制等。
(四)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公报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2023年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年度考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日常测评3个环节。
(一)年度考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测评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1日。
测评方式: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县直各被考核单位年度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政务公开创新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等情况,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对县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中,由县直单位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二级机构维护信息的栏目展开测评时,成绩直接计入主管部门分值。对县直单位测评时,涉及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县直单位,对其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应占全部分值的50%。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 2023年分次测评。
测评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三)日常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测评方式: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对县直部门、乡镇开展日常测评,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反馈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县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打分。
以上3个环节考评结束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计入“来安县2023年县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和“来安县2023年度乡镇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及先进个人,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县直有关单位,要对照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附件2)认真自查、加强整改,同时认真撰写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主要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目(包括县本级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和政务公开线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5楼)或将扫描版发电子邮箱,并及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栏目公开发布。邮箱:zwgk0550@163.com。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 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附件1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12个)
新安镇、半塔镇、汊河镇、水口镇、大英镇、雷官镇、
施官镇、舜山镇、张山镇、独山镇、三城镇、杨郢乡。
二、县直有关单位(38个)
来安经开区、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投促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燃气公司)、县医保局、县统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信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企业帮扶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积金管理部、县重点工程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城基公司(县永阳水务公司)。
附件2
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一、主动公开(50%) |
(一)重要政策公开(12%) |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公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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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 |
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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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管理(7%) |
持续加强政府规章库建设,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政策文件库建设,继续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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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础信息公开(10%) |
继续加强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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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8%) |
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推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梳理完善公开目录,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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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保障(5%) |
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向国办和省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经验交流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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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政务公开(15%) |
(一)继续做好各领域公开(5%) |
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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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5% ) |
探索通过政务公开线上专题专栏、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惠民利企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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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直达村居(5% ) |
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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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解读(15%) |
(一)提升政策解读效果(5%) |
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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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政策解读形式(5% ) |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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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政策咨询机制(5%) |
全面落实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答复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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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平台建设(10%) |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5%) |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现与政策文件库,“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平台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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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政府公报工作(5%)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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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申请公开(10%) |
(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5%) |
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解答依申请公开业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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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5%)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落实每年一次的业务工作培训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全面准确答复申请内容;明确告知权利救济渠道,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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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评优否决项 |
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 在国办测评中被扣分;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雷同、抄袭; 因信息发布不到位或内容不规范被上级否决; 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泄露问题被上级监测反馈; 政务公开无专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