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

来源:来安县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6-20 16:08 字体【  

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办公室:

为总结推广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面上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务公开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挖掘2020年以来全省基层政府在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各县(市、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结合本地近年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1)。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务实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到功能完备、效果良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指导村(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各市、县(市、区)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省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要主动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动态调整,督促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2月)

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市、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适时召开交流会、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