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来安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来安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 11月10 日
来安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滁州市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结合来安县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附件1)。
二、考评环节和内容
考评环节包括自评、日常考核、第三方机构测评、年度网上综合考评4个环节,权重分别为:自评5%,日常考核15%,第三方机构测评30%,年度网上综合考核50%。
(一)自评。被考评各单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见附件2),年度自评工作得分项目依次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汇编成册,报来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资料情况酌情量分,没有形成资料汇编的此项不得分。
(二)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条例》、《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完成政务公开办布置的任务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存在空白月以及平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情况等。
(三)第三方机构测评。测评时间:全年。测评单位:专业评估机构。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省市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测评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4次(每季度1次),4次平均分按照30%权重纳入第三方测评总成绩。
(四)网上考核。根据测评机构设置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年终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测评,主要是对各单位基本信息发布情况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开展网上监测,乡镇和非重点领域信息部门主要考核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与分配情况;承担县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部门重点考核对来安县三个文件的落实情况以及监管信息、土地征收、强农惠农、社会保险、价格与收费等信息发布情况及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开展情况。
(五)加减分因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县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在总分上每次加2分,受到市(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在总分上每次加1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总分上每次扣5分,受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批评的,在总分上每次扣2分;受到市(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计入年度对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最高倒扣 分)。
本细则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省、市要求动态调整。
附件:
1、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2018年度政务公开自评表
3、2018年度县直单位政务公开网上考核指标
4、2018年度乡镇政务公开网上考核指标
5、2018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上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