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科学技术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1 10:52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政务中心12,电话0550-561252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便民的要求,坚决遵守真实实效、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023年度,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85条,其中政策法规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机构领导2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2条,精准脱贫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行政权力运行17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8条,监督保障8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来安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报1条等,认真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常态化开展对发布内容的督促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拓宽受理渠道。2023年度,来安县科技局没有收到和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股室负责人先审阅、分管负责人再审阅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准确、内容真实无误,全年政府网站科技局栏目发布信息量85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严格遵守政府信息更新要求,持续完善、增补、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明确2023年度局机关政务公开考评范围和目标任务,将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目标细化、具体化,压实责任落实。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整改培训会议,做到培训整改两不误,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2.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成效,线上积极加强政府网址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便群众了解、知晓、参与;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科技领域专项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明确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拟稿人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对于可能产生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2023年度,县科学技术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局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其重要性理解不够,加之配备的人员力量有限,部分栏目更新不够迅速,信息录入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对于系统的维护还存在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的延展性有待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较为全面清晰,但是综合上,公开不够全面,动态信息占比较大、缺乏实质性内容;三是受到单位职能影响,部分政务公开的内容存在非群众迫切希望知晓内容的现象,在与群众建立联系的体制机制上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不断提高局内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定期开展局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业务培训会等,充实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学习兄弟县市科技部门的先进做法和创新方法,在做好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内容的维护上,不断调整和丰富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与县委网信办等部门沟通和联系,提出建议,结合自身职能增设相应公开公示栏目,优化公开信息,增进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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