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0 17:20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宣教股联系(地址:来安县中央大道44号,邮编:239200,电话: 0550-2363930 )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06条,其中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化专题栏目中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5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2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信息36条;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信息3条;违法建设主动公开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7条;局属部门、单位共计公开本部门预算25篇,本部门决算6篇,共计发布“三公”经费1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3年我局共收到2起申请公开信息,均为非我单位掌握信息,已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告知申请人,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应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做到专人专管,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保证相关的文件、公告和活动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保证信息更新频率,提升发布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我局明确信息公开栏目和相关科室的责任分工并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

2.社会评议方面。我局公开社会救济各项途径,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无重大社会负面评价事件发生。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制度,必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才能发布,全年未发生泄密、泄露个人隐私情形发生2023年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照4次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全面做好各项督查整改工作。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9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的栏目信息涉及的业务科室众多,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业务还不够熟练,工作经验不足,对政务公开的行政规范流程不够熟悉,会导致公开不及时、信息不全面的情况出现。

2.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较少。主要是对上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没有及时出台符合我县实情且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政策解读手段也比较单一,不够生动、详实。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宣教股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2.突出重点,提高政策知晓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运行情况、工作信息、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提升群众的知情度、参与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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