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水利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0 16:57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水利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县水利局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双创园B座,电话0550-2350102,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8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政务公开专区等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及时发布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0余条、规范性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7余篇、饮水安全等各类主动回应信息20余条;办理县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0件、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依申请公开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规范公开秩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2.及时主动办理。2023年共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回复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丰富公示内容,加强基础信息公开。积极借助互联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大对门户网站各个栏目的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10余条,上报公开信息10余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水利局公开信息内容。

2.聚焦社会热点,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围绕饮水生产、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取水许可、等贴近民生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深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科学设置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制作印发《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明确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范围和相关要求,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绩效综合考核。 

2.社会评议方面。提升政务公开“窗口效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栏目建设,将方便公众参与的重要渠道呈现在前沿领域。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办公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安全发布,对于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第一时间处置。2023年度,县政府办公室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股室和基层站所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政策解读仍需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

3.公开广度仍有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水利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

1.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紧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水利重要的政务舆情,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2.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区水利各项工作。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关注社会热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对供水保障、库区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水利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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