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0 15:49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电话:0550-561722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据统计,我委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1092条信息。其中“两化”栏目共计176条,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栏目中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舆情回应共计133条,社会福利信息2条,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医疗机构信息共计586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来安县卫健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办理的各项程序,落实各项办理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3年我委全年共受理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2023 年,县卫健委加强了政府信息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的归档、保管等工作。同时统一政策文本发布格式,对政策文件原文、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内容进行规范,同时按照WORDPDF格式提供网络下载功能。

2.进一步完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2023,围绕政府重要政策文件,转载、编写政策解读材料12篇,发布图片解度材料1篇,生动形象展示政府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我委调整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二级子栏目,将“医疗服务、科普教育、监督保障”三个子栏目调整为“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血站、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工作推进”九个子栏目,同时增设县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新安镇卫生院、半塔镇中心卫生院、汊河镇中心卫生院、疾控中心纳入县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并依法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对照《来安县2023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考评范围和相关要求,我委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2.社会评议方面。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疑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度,我委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的透明度不高。政策解读透明度不高导致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往往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使公众难以理解。这不仅影响了公众对政策的认知,也降低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2.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交流互动机会较少。双方交流机会少,使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及时反馈。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决策过程中,缺乏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导致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不高,也影响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我们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解读,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易懂性。

2.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立意见征询邮箱、开展网上调查等方式,增加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机会,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可以建立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25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