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审计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0 15:34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审计局联系(地址:来安县来安大道与黎明路交叉口北160米,电话:0550-561234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87条,包括重点领域审计公开栏目下公开信息11条。

1.决策栏目16条。其中政策法规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3条;

2.执行和结果栏目9条,其中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

3.管理和服务栏目34条,其中机构领导5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1条,精准脱贫1条,权责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13条,招标采购3条;

4.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信息2条;

5.新闻发布栏目4条;

6.政策解读栏目3条;

7.回应关切栏目4条;

8.监督保障4条;

9.审计公开11条,其中审计制度计划2条,审计结果2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5条,审计整改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来安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县审计局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县审计局未收到个人申请公开,也未产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实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完整、真实且符合要求。

2.加强经办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对考察经办人保密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掌握情况。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 来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来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避政府信息泄露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根据县公开办要求,结合县审计局审计工作职责及工作重点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执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成效,取得成绩情况与个人年度综合考评,评奖评优等挂钩。 

2.社会评议方面。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积极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意见建议,注重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来安县审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零失误。2023年度,县审计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具体推进工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培训学习机会不足,专业培训较少,培训形式单一。

2.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政务公开经办人专业性不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强化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提升专业信息技术人员素质。

2.制定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审计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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