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1-30 15:19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电话:0550-561293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99条,其中行政许可186条,行政处罚5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招标采购3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法规信息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机构设置9条;机构领导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公布1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3条;公共服务清单1条;回应关切类信息8条;监督保障类信息13条;基层两化类信息79条;污染防治类信息28条;每日生态环境质量月报12条,含日报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严格办理程序。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2.及时主动办理。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回复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不断加强保密工作力度,我单位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条公开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对2023年度发布信息自查梳理,共清理涉隐私,错敏词等信息1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各业务部门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各项环境信息,重点关注空气质量信息、涉企政策信息解读。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

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开措施和关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政务信息,积极通过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我局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内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内容,成立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跟进,定期召开各股室工作推进会。

2.社会评议方面。我局主动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及时公开政策解读、生态环境质量、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引导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方面。针对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测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信息发布内容规范。2023年度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但也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新颖、三是部分栏目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全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体系,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做到责任归位、人员到位、措施就位,确保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信息维护和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新闻发布、污染防治等栏目公开内容数量和质量,把信息工作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把信息化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信息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先进做法、开展交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新颖、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政策解读、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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