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独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4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独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独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独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独山镇党政办,电话:0550-5852600,邮编:23922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经统计,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610条。其中,“来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政府信息35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3件,各类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5余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00余条;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信息10余条;新冠疫情防控类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及时完善。

2.受理情况分析:2022年以来,我镇未收到需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答复。二是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根据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规定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共开展隐私排查6次,重点排查涉及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详细居住地址、银行账号等隐私信息及其他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业务员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发布工作,2022年共发布政策文件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1.规范政务公开平台。把镇政府网站作为第一信息源,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做细、做实;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界定明晰、设置有据,让老百姓有章可循,知道哪些事项可以办、如何办理及找谁去办理,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2.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程度越高的信息,关注度也就越高,越要灵活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我镇结合“互联网+政务公开”,每年投入5万元与中国电信签订协议开通“数字乡村”平台,电信用户打开电视就能看到我镇公开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

3.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为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在独山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坚持“功能完备、方便实用、因地制宜、节约高效”的原则,通过政策查询机、联网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有效整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一方面,细化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考核主体。将各村、镇直部门负责人对政务公开的配合度纳入各项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对提供公开内容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从严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通过社会评议查找本镇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公开要求不断细化,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出更高更细的要求,因本单位信息员更换,对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协调性和操作能力不够。

2.信息收集较为困难。政务公开内容涉及面极广,个别部门提供材料速度缓慢,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不能及时、全面上传公开有关信息。

3.政策解读有待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全面。缺少对本级政策性文件解读,同时存在解读材料未与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网站维护、规章制度、部门业务的培训力度,使各部门信息员消除认知障碍,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争取在今后每一次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2.落实人员职责。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各部门的公开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及时细致的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增加图文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解读材料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并且解读材料与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