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3-01-30 16:38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电话0550-5613944,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来安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为主旨,坚持以常态化公开。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3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条。发布部门预算4件次、部门决算2件次。行政许可6件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4次。互动回应5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话、信函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的各项信息由各股室、发布者对政务所公开的各项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并进行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优化“三级审核”信息发布流程,政府信息制作发布前,对拟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包括词句表达、公开条件、保密条件等,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四)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我局按照《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我局主动公开模块下运行维护的栏目共有12个大项,47个小项。打造集“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回应关切”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考核评测。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机制,推动规范化、常态化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每年的考核标准对工作进行核查,并依据结果对责任人按时追究追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社会评议监督,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形式等严格按照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针对公开事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使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经验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图文并茂的形式较少;

三是一些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建立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确保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确保有关重大政策适时充分解读;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梳理公众舆情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拓展水利信息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务公开的具体板块内容详细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年度建设,严格落实好保密审查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公开、规范公开。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水利局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