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4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12楼,电话:0550-561252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发布信息4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信息2条,“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3条,“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3条,“财政资金”栏目发布信息7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3条,“精准脱贫”栏目发布信息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发布信息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发布信息1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发布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信息6条,“新闻发布会”栏目发布信息8条,“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0条,“回应关切”栏目发布信息11条,“监督保证”栏目发布信息12条,“科技管理和项目”栏目发布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县科技局依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联系电话、传真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安排专人进行回复,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2022县科技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县科技局继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健全组织制度,明确工作责任。通过明确划分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落实。二是严格审查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政务公开信息须经拟稿人、股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签字后上传,未提供审核表的材料不予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度,县科技局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及时发布各项工作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网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网站登录及密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发布信息,做到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根据工作职责划分政务公开板块,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个人。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技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社会评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接受人民群众意见反馈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问题。

3.责任追究。及时整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同时加强对网站政务公开工作监管,积极开展自查。2022年,县科技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追责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相关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出台相关政策时政务网上征求意见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布量有待提升,2022年总体发布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政策出台后配套解读文件数量较少。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传播范围不广 ,缺少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分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全体职工责任感和紧迫感,认识到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管理工作,通过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各股室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对出台政策的多元化解读,让人民群众“读的到,读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