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三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5:58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三城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电话0550-5980980,邮编:2392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三城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全年发布网站政府公开信息857条,网站互动24条,通过报纸刊物、网站等媒体发送信息498条,热线回应百姓提出和问题260条。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在我镇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专题栏目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对涉及政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严格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电话、信函、政务服务窗口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公开信息的撰写、收集、审核、发布、更新,明确一般信息成文到公开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对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准确性负总责,确保公开规范有序;二是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或出现文字错误、内容虚假或伪造,存在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情况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三是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开,一般动态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始终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除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拓宽了“两微一端”社交网络平台,通过微信群等进行信息实时公开。通过建设子站、栏目、专题等方式,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三城镇党委负责跟踪督查督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三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严格落实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主要问题仍然比较凸显,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包括:一是信息的收集程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内容相对较单一;二是公开内容的理解不够深入。不能清楚把握哪些信息可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依法不能公开,对本镇生成的各类信息的分类标准较为模糊,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没有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三是宣传引导不足。社会舆论氛围欠缺,村干部、基层群众没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对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方法缺乏必要的知识,对政府工作的主题方向、工作动态了解不足,出现理解误差,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这些问题我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对各类政府信息有明确的科学分类意识,保证及时对信息的更新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大资金的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             

                             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