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舜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5:52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舜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舜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550-5780720,邮编:2392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舜山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各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舜山镇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应对舆情热点,全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互动性、有效性,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镇通过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条,其中主动公开365条,重点领域公开266条,通过镇、村公示栏、企业电子屏等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公开场合宣传90余次狠抓主动公开质量提升,狠抓政务信息公开成效,不断贴近群众需求,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大力加强政策文件、决策公开,持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重点工作推进,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开展等情况等领域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公开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制度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答复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制定发布《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申请注意事项、答复时限等内容

2.受理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共收到公开申请0条,回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我镇通过不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通过修订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理顺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政务公开人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严谨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应发尽发。

年初我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讨论并研究2021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明确一名镇党委委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政务公开信息,再由信息员负责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发布,确保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初我镇就召开政务公开专班会议,制定下发《来安县舜山镇政务公开各部门各栏目保障职责分工表》。一方面依据政府各部门职能对照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分工再细化,信息公开力求涵盖各类政府信息,不仅包括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等政府行为类信息,也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事业类信息,还包括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等企业监管类信息,要求严把文字内容关、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维护栏目更新、完善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各栏目的内容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审核,严格执行内容“先审后发”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制定《来安县舜山镇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方式、渠道、要求,规范了流程、落实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确保政务公开运转有序、安全可控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再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栏、各村广播站建设,设立意见建议反馈信箱、公布反馈电话,结合辖区各企业广告屏宣传,组织各类宣传活动的方式,多举措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经脉”,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镇通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出台来安县舜山镇政务公开各部门各栏目保障职责分工表》相关考评方案,组织专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保障内容,从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夯实组织基础

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前的审查,严防各类安全性事件发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筑牢责任基础

还通过大力推进镇村公示栏、广播站建设,设立意见建议反馈信箱、公示反馈电话,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等方式,全方位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反馈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建立每季度通报排名机制,用来自群众呼声的“指挥棒”倒逼工作责任落实,既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又强力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赢得群众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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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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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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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上内容上还需要更加丰富

二是信息发布机制还需进一步固化,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与群众联系还不够紧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还需要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方式,通畅沟通渠道。还需要更广泛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反馈信息。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

二是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各级考评问题反馈及群众意见反馈,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三是不断加强与群众互动沟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细化群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完善调查征集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政府网站自有平台,打通线上线下相融通的“关节”,拓展与群众沟通渠道,让群众最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