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雷官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雷官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雷官镇街道雷官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587351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雷官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丰富公开内容,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队伍,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将政务信息任务具体落实到岗到人,营造氛围。
二是及时公开主体内容。以实用、直观、易理解为公开原则,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积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形式、畅通便民渠道,按照实用、有效原则,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载体、新形式,在机构职能、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均注明了所涉内容对接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政策咨询需要。
四是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利用周例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按月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示栏等方式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41条,公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领域和基层两化专题两个模块,均无空白。
基础信息发布领域:基础信息发布领域包含政策文件、决策公开、政策监督、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应急管理、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农业农村政策、美丽乡村等各方面,2021年来对照目录细则做好更新维护,全年共发布信息483条。
基层两化专题:基层“两化”专区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救灾、社会救助等一级栏目12个、二级栏目20个,2021年我镇持续做好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共发布“两化”专区信息3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制度规范。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我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精神,对本年度接收的1件政府信息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进行了规范答复。
2.受理情况分析。2021年度,雷官镇人民政府通过书面信函的方式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其中有效申请1件,上年结转0件。收到的1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及时制定公开《雷官镇2021年度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内容界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全流程,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结果,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由党政办和宣传部门经办同志,负责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敏感字、病句、文字表述不规范、涉及隐私内容等低级错误。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发布工作,2021年新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专栏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结合第三方测评结果反馈问题及时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自查,以问题为导向,限期整改,切实解决各公开栏目信息公开不明确、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注重隐私保护和排查,把隐私排查控制在发布阶段,防止公民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泄露。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避免出现错敏感字、病句、文字表述不规范、涉及隐私内容等低级错误。
公开渠道建设: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基础上,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新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向村延伸,有效衔接村务公开。通过村党建宣传栏、村委公开栏、服务大厅宣传册等渠道,公开村级财务、社保、医保、惠民政策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线下公开情况:我镇暂未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暂未开展线下工作,拟于2022年建成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充分运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督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配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配合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由党政办公室组织社会评议,从社会各界政务公开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村两委成员、镇村党员、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抽选6名监督员参加,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及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2021年全镇发布“监督保障”类信息13条。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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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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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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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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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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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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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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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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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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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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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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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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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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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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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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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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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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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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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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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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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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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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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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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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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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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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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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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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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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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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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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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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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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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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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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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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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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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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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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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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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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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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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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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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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公开栏目的公开内容长时间得不到更新,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二是各部门间合力发挥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基本上为专人负责,存在部分部门公开意识薄弱,落实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较低的现象,导致部门间凝聚力、合力不能很好地发挥,部分公开栏目还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有缺失等问题。
三是公开内容短板依然突出。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短板主要是乡镇本级政策解读信息方面,存在发布量较少,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未能严格按照政策解读必要元素进行解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解决以上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举措进行改进。
一要做好补缺补差。针对本单位公开栏目存在的短板进行专项提升,尤其是政策解读栏目,要定期对政策制定部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先进经验、聚焦关键、精准发力等方式来推动短板问题全面整改。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指导,建立有效齐力的工作队伍,从严抓实各部门责任,增强各部门参与度,提升凝聚力,提高重视程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经办同志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雷官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