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政府年报

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6:33 信息来源:来安县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110指挥中心15楼,电话0550-561250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经统计,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9万余条其中,“来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政府信息400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13件、其他文件32件各类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50余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4200余条,开展营商环境等主题新闻发布会17场次;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信息100余条;新冠疫情防控类信息150余条;主动回应政府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制定《来安县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等台账,规范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2.受理情况分析。2021年度,全县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0件,其中自然人69件,商业企业8件,科研机构1件,法律服务机构2件。予以公开(部分公开)30件,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31件,重复不予处理3件,谁第三方隐私不予公开13件。本年度接收行政复议5件,其中,驳回申请2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申请1件;诉讼一审1件,二审1件,均为县政府胜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制定“来安县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来安县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6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2.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组织排查失效政府信息、涉及敏感字词、隐私政府信息以及发布不规范政府信息。同时,与具备安全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监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3.加强规范性政策文件清理。2021年度,县本级废止规范性文件数48件,宣布失效数38件,修改数20件,保留规范性政策文件249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1.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对县本级、县直部门和乡镇“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栏目进行进行调整,对“来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现有各栏目进一步梳理并细化。

2.加快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设具备信息查询、办事咨询、自助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功能的“一站化”政务公开专区。探索打造“一站查”“一号答”“一站式”的线下“企业之家”特色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印发《来安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乡镇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内容。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印发《来安县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2021年度,县政府办公室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9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4(件)

 

行政强制

3432(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78.8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8

1

0

2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1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3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5

1

0

1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9

8

1

0

0

0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3

 

5

0

0

0

0

0

1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涉企服务工作有待重视。目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涉企办事服务针对性不强,对涉企政策、办事细则和指南公开不足,辖区内企业难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获取企业自身需求的政府信息和服务。

2.公开专区建设有待加快。来安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和汊河镇政务公开专区作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试点,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但在建设过程中,专区规划、软硬件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加快。

3.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脱离政务服务实际,为了公开而公开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鸿沟,以公开促服务提升方面能力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政策制定单位,通过对涉企政策、细则、办事指南全面数据化处理、颗粒化梳理,建立惠企政策“数据库”。同时,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录,按照行业属性、产业特点建立企业“数据库”,促进政策“大数据”与企业“大数据”双向精准匹配。

二是在推进专区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区服务功能,日常维护管理机制,总结推广专区建设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建设标准,力争2022年6月底前,在全县12个乡镇统一部署建成“一站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三是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依托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以集中、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为抓手,与“四送一服”企业帮扶相结合,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以公开促服务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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