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3楼 ,电话:0550-5619058,邮编:239200)。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上级统一决策部署,对照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搭建信息平台媒介,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及时、准确、有序的开展,为大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政策法规公开主要公开上级和本级制定的文件、规章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主要公开我局涉及民生等重大决策的意见征求、反馈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0条;规划计划主要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工作规划,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公开县级重大决策落实、承担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7条;建议提案办理主要公开人大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过程、答复函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0条;财政资金主要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主要公开来安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规划审批等信息,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28条;公共资源配置本条目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主要公开挂牌、出让、供应等信息,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30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本条目含有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拆迁安置,主要公开土地征收批复、安置情况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50条;新闻发布主要公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3条;政策解读主要公开对上级、本级制定的政策进行解读,以便社会了解政策制定背景、过程、意义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5条;回应关切主要发布回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提高社会知情权。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严格制度规范。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基本原则,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用制度安排把依申请公开贯穿政务信息公开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加强受理回复。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第一时间受理,畅通信息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需求。其中8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其它均第一时间就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我局积极维护信息公开网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网上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相关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按照要求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保证网站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全局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及时在我局信息管理平台上及时公开,截至目前,已清理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文件、权责清单,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业务工作监督。设立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监督各股室、二级机构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情况,实时反馈、有效落实、确保成效。二是加强社会评议监督。积极与群众、企业对话协商,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自检自查,举一反三,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绩效考核监督。将涉及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部门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全面监督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考核台账,确保绩效考核监督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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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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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3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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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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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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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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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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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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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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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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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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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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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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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6 |
0 |
0 |
2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1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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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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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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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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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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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3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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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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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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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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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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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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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3 |
0 |
0 |
1 |
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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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明显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
2.公开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时效性不强、系统性不够、程序需进一步优化、内容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3. 政策解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和理论知识把握的不够牢,研究的不够透,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公布的不够及时,答疑解惑的能力不足。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重点信息领域公开。重点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老百姓关注热点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公开信息的组织和发布,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2.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微信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国土资源新政策和政务动态。
3.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群众建言献策和反映诉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法,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实效
4.提升信息回复效率。加强信息更新发布和问题回复监督制度,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着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做好培训工作,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