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7:13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5楼电话0550-561039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继续加强对公开类信息的审核、发布,同时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政策解读深度,有力提升信息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信息366条,其中,政策性解读2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4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13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63条,行政处罚3条,行政给付26条,行政执法公式12条,新闻发布0场次,主动回应20条,互动回应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话、信函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截止2021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重大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严格遵循“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事一审”,层层把关,确保医保系统的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公开的政策文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医保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及时有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考核内容,明确相应职责,划分机关及中心各股室政务公开任务,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加大医保各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医保政策、药品相关信息以及对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等信息,加强渠道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政务公开信息员,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强化问题整改力度依据季度测评结果,对照问题清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查缺补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是加强社会评议提升政务公开效果。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医保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及时收集评议反馈意见、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公开责任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所有需要在政务公开网公开的信息过信息发布人自审,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发布2021年度来安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相关内容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个别股室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部分政策解读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方式质量不够高、形式不够丰富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巩固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持续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提高医保领域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医保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以图片、图表、漫画、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我局政策解读水平,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同时进一步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提升全体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