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27 17:0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来安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1号教体局大楼5楼,电话:0550-5612714,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安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促进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科学的统计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
    对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经济运行、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公示信息5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概况、领导动态、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做到无空白栏目、更新及时,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县统计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提高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规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重点围绕局统计、工作等信息,做到业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核。对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定期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质和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国家、省、市、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定期召开各股室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局办公室牵头,多股室协调联动,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发、及时审。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及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来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来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2021年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人员还存在重视不高,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缺乏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缺乏采用音频、视频、图片等新颖的展现形式;是回应关切力度不够,缺乏对老百姓关心热点回应。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感、信念感。是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力度,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采用表现丰富的各种形式进行解读。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力争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创新以取得更大的进展。是不断强化信息畅通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特色亮点宣传,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