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7:00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电话:0550-561293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审核、反馈等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公开内容,全年公开公示信息共505条,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解读以及行政执法等几个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常态化公开空气质量信息,设置专栏发布我县空气质量日报信息;二是全面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公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设置重点企业在线监测专栏;三是重点公开污染防治信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大气、水污染防治信息;四是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8条;五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发布共计241条;六是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公开局本级、队、站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制度规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编辑工作,所公布信息内容均能保证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2.2021年度,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按照《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我局将生态环境局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2.对公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隐私排查、错别字勘查,提高信息质量,严把信息审核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重点梳理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同时,我局重视线下公开,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提升生态环境局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需要到大厅办理的事项“一窗”分类受理。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调整并明确分管领导。

2.社会评议方面。我局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罚和强制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我局明确责任股室分工,并安排专人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传,并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提高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开展当中也存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创新。在部分栏目的更新当中缺乏亮点,如在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当中可以采取公众更容易理解的图文模式进行回应;

二是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经验,缺乏主动创新精神,程序化的开展工作,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数量不足。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较多,但是在部分栏目缺乏相关信息不能够及时上传。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及时的解读和公开,让广大公众能够第一时间知晓和了解,对行政许可和执法相关情况及时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加强对公众的回应,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同时向公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