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6:46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110指挥中心9楼,电话:0550-560800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安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在重点领域、基础信息、政策解读以及平台建设方面的质量,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来安县公安局在不违反国家工作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2021年线上公开政务信息446条。其中,意见征集1条,意见反馈1条;规划计划信息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信息3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条;机构领导更新信息5条;公开部门预算信息1条,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1条,公开“三公”经费信息2条;应急管理公开信息4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发布信息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开信息65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开信息6条;招标采购公开信息17条;公开新闻发布会具体信息2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1条;回应关切(互动回应)54条(次),答复领导信箱留言22条;公开制度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户籍管理类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项工作环节,并在县政务公开办具体指导下,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线上、线下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民身份信息、敏感词等内容排查,在不违反国家工作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告本局继续有效的、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文件印发稿、政策解读等信息齐全,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积极落实,明确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信息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制度,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要求,确保信息保质保量发布。  

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实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

    我局还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除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开设了来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来安公安在线微博、来安警事抖音公众号、来安交警在线微博、来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事项。同时开展线下宣传活动20余次,内容涉及扫黑除恶、防拐、防电信诈骗、防溺水、110接处警知识等内容以及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共计宣传彩页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设立政务公开办,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细化明确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每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情况,对省、市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拓展渠道,开展评议。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8

行政强制

31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警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创新不够。三是信息发布员业务能力不强。随着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考核内容不断更新丰富,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相关部门信息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缺乏系统的学习,未能完全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力度。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表现形式。通过图解、新闻媒体、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突出公安工作特色。利用好公安众多便民服务窗口、政务窗口、交管站、派出所业务窗口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使公众了解政策更加直观、准确、易懂。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上级公安部门和县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好对本局各相关部门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人员分工、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