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2-01-27 16:41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电话0550-5612747,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安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有关要求,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财政局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决策信息公开,以部门意见征集和群众意见征集形式发布信息4条,公示反馈意见4条。

2.管理公开。2021年,公开涉及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等内容的信息7条。

3.服务公开。积极提升对外服务水平,聚焦服务能力提升。来安县财政局涉及1项对外服务职责,本年度共发布4条行政许可信息。

4.结果公开。继续加强结果公开公示,共发布涉及政策法规类部门文件信息16条。

5.执行公开。累计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共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高度重视。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请事项得到及时、准确回复。2021年,县财政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全部办结,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2.积极办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2件,科研机构0件,信函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样式。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信息有关条例办事,除涉秘信息外,对能够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四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本年度及时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开了相关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除按照要求定期公开有关信息外,以信息质量为抓手,通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共发布涉及财政工作的政府信息387条,另因有关政策要求,县财政局无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等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机关考核,对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落实奖励机制。二是强化社会评议监督,积极回应信息公开申请诉求,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务信息发布责任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关政务公开部门为政务公开监督责任人,定期对信息进行排查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作用体现得不够充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相关信息的识别判定、分类梳理能力不足,易发生信息发布错误的情况;

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目前还主要集中于文字、图表描述,音频解读、视频宣讲使用较少,新媒体运用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的判别能力和政策解读的能力,积极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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