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报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1-01-31 16:00字体【  

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http://www.lai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735?type=4&action=list)。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18楼西侧,电话:0550-5619082,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要求各科室配合向信息公开员提供信息公开相关材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确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36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5条,主动回应栏目稿件34条,公开制度栏目稿件17条,专项工作栏目稿件21条,工作推进栏目稿件6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逐步制定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出台了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新建了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设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以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二级机构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一名工作人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行网上公开发布,做到了“谁公开、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326835.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0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发布要素内容要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集中力量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发布。二是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退役军人现有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积极回应、解疑释惑。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