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1-01-31 15:51字体【  

来安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以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来安县住建局办公室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科技馆3楼,电话0550-561264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5条,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国有土地征收农村危房和改厕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征收、市政等多方面内容。在截至目前,政务公开局单位栏目中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27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领导批示件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1件;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3件、协办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办14件、协办15件)。均严格按规定要求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分管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全局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全面优化我局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着重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1.根据县政府考核办安排部署,开展全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严格考核扣分;因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努力,造成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的,除考核扣分外,严格考核问责,狠抓政务公开责任落实2.为规范和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依法、真实、便民、及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政务公开进行严格考核监督。3.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成绩。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政务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1496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2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来说比上一年是有所提高的,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1、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局职能较多,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化强度较高的培训,因此难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办理事务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2、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因我局职能多、事务多,加上市民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较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相比以往也相对有所提高,因此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进行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规范流程。通过制定文件等具体措施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方面进行规范化。2、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中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