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1-01-31 15:26字体【  

 

 

来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来安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16楼东,电话:0550-5612395,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来安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暨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强化工作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来安县司法局通过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9条,规范计划、决策部署落实类信息10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53条,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监督保障类信息64条,其他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2020年度来安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了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先后对《来安县司法局局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布了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各股室、部门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部分省、市司法局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县本级栏目中新增公共法律服务栏目,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完善本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监督保障

持续公布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今年以来向公众公开了包括:来安县司法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来安县司法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和来安县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制度;同时安排具体经办人员(联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栏目予以及时更新,适时公布部门工作状态和工作推进情况,分管领导统筹部署,推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初,来安县司法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目标,更加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围绕2020年来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及时公布上级关于相关政策的解读,如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的通知》,制定相应的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部门负责人解读,重点解读了《2020年来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来安县2020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来安县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会解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的完成。另我局对2020年度回应关切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全年无回应情况。

(七)公共法律服务

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合县政务公开办更新公共法律服务栏目,让群众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查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了解本县的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30029.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0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今年以来已办结三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并在县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专栏予以公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不够,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信息公布集中于业务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重点领域中的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等,其他栏目发布数量少,且部分栏目信息本单位涉及很少,相关信息更新较难。

3、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不高,群众知情率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互联网+”理念还没有全面融入工作之中。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工作常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沟通,规范运行。进一步协调各股室信息交流,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宣传,普及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