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1-01-31 15:16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来安县科技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政务中心12楼,电话:0550-561252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科技局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最新指示,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4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例如,在修订《加快建设创新型来安若干扶持政策》前期,我局开展部门意见征集、公共意见征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过通过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公开。

2.管理公开

建立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来安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来政〔2019〕39号)文件中县科技局权责清单目录,并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开说明。

2019年4月以后,因机构改革,县科技局专利执法权力已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承担此项行政处罚权力职能。2020年1-11月,县地震办未有行政处罚事项发生;2020年12月,县地震办已划转至县应急管理局管理,我局无相应的执政处罚事项。以上情况,均已公示,接受监督。

3.服务公开

公开县科技局公共服务清单,并对清单事项调整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

4.结果公开

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来政〔2020〕1号)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来政办明电 〔2020〕8号)文件精神,县科技局对照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在行政决策实施后,局办公室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记录,并进行公开。

5.执行公开

及时公开县科技局(县地震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本、县科技局(县地震办)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本、县科技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文本、县科技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文本,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县科技局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奖补项目(第一批)、县科技局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奖补项目(第二批)情况,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县科技局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制度规范和答复格式规范。

2.受理情况分析

2020年,县科技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20年,县科技局制定完善了《来安县科技局政策解读制度》、《来安县科技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来安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来安县科技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来安县科技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来安县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2.数字化管理

2020年,县科技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对发布信息加大数据支撑,杜绝大话、空话、套话现象情况。同时,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发布信息中的建立数据校验机制和反馈机制。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一是设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汇总,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内容更新、录入与发布。二是对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局办公室专人审核。

4.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0年,县科技局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来政秘〔2020〕44号)文件要求,对《来安县人民政府聘请科技顾问办法》(来政办〔2011100号)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创新型来安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来政秘〔201674号)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来安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2010126号)宣布失效;对《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加快建设创新型来安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来政秘〔201842号)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对《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十三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来政办〔201719号)予以保留。

(四)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2020年,县科技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根据《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文件精神,调整更新了我局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并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我局还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栏目的信息更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2.公开方式多样化

2020年,县科技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使公开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政策宣贯会,与企业现场面对面,向我县企业宣传科技创新方面相关工作,接受企业关于机关政务方面的咨询、提问。

3.网站集约化

县科技局按照上级要求,平台建设采用上级统建、局机关管理维护的方式,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统一标准规范。在内容发布、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等方面接受集约化平台管理。

4.网站监管

县科技局建立《来安县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一是对网站系统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二是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2020年,县科技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的结果纳入股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监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2020年,县科技局将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通过制定评议方案、组织检查评议、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查找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根据评议结果,查找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到位。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2020年,县科技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和小组成员的职责。做到“层层压责任,层层抓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4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9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地较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加强,第一、二季度测评分数为中等。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针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培训开展次数少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增加业务培训次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提高的问题,我局今年将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监督保障。针对我局第一、二季度测评分数为中等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转向了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按照每季度测评通报结果为导向,加强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做到“即发现问题,即整改到位”。做到信息公开更新及时,保质保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