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以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由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3楼 ,电话:0550-561905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政策法规公开主要公开上级和本级制定的文件、规章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主要公开我局涉及民生等重大决策的意见征求、反馈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5条;规划计划主要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工作规划,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公开县级重大决策落实、承担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6条;建议提案办理主要公开人大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过程、答复函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6条;财政资金主要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3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主要公开来安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规划审批等信息,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26条;公共资源配置本条目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主要公开挂牌、出让、供应等信息,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20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本条目含有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拆迁安置,主要公开土地征收批复、安置情况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145条;新闻发布主要公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6条;政策解读主要公开对上级、本级制定的政策进行解读,以便社会了解政策制定背景、过程、意义等。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4条;回应关切主要发布回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提高社会知情权。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2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其它均第一时间就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我局积极维护信息公开网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网上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相关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按照要求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保证网站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文件、权责清单,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业务工作监督。设立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监督各股室、二级机构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情况,实时反馈、有效落实、确保成效。二是加强社会评议监督。积极与群众、企业对话协商,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自检自查,举一反三,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绩效考核监督。将涉及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部门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全面监督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考核台账,确保绩效考核监督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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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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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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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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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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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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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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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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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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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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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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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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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 |
1940.64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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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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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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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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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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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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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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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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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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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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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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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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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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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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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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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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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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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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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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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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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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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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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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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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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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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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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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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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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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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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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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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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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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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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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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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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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分类指导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重点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老百姓关注热点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公开信息的组织和发布,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微信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国土资源新政策和政务动态;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群众建言献策和反映诉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法,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实效;加强信息更新发布和问题回复监督制度,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着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做好培训工作,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