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河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报

来源:来安县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1-22 16:10 字体【  

汊河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汊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汊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江浦路9号,电话:0550-59606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汊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年来,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聚焦解读回应和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全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汊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787条。

(二)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19年,我镇未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先后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我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发布协调、监督检查、投诉处置、结果反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按照《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全各部门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积极完善其他政务公开平台。并且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新建了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我镇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我镇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目前已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统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并且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为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我镇积极组织全镇、村干部学习新《条例》,同时加强宣传,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微信、QQ群等向公众宣传新《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16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汊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公开工作重视性不够,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部门公开意识薄弱,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够积极主动,导致信息公开速度缓慢,更新不够及时,不能解群众之所急。

下一步,汊河镇将继续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标准、丰富形式、提升质量,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新《条例》学习力度,对照条例,认真清理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按照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公开目录规范,合理、规范、及时的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