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0-01-22 16:08字体【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新安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乡镇信息公开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一楼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50-5619993,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办的业务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69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全镇政务公开质量和成效明显提高。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新安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69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先后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程序,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宜公开的内容界定等,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四)平台建设。依据《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全各部门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新建了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并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我镇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根据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为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同时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镇制订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和经验交流,全镇发布“监督保障”类信息10余篇。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组织全镇、村干部学习新《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贯彻落实新《条例》”学习培训, 同时加强宣传,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微信、QQ群等向公众宣传新《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