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0-01-23 08:17字体【  

来安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来安县信访局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信访局,电话:0550-5612321,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县信访局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督促协调,严格规范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质量,切实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县政务公开质量和成效明显提高。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来安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条,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0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开展任何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工作。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案件。

(五)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局机关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新建政务公开目录,并2次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现场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六)监督保障。设立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县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全年开展全局范围内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2020年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具体做法: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二是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三是抓住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机关效能建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注重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