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0-01-22 16:57字体【  

来安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来安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来安县投资促进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12楼来安县投资促进局,电话:0550-5631995,邮编:239200)

      二、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新《条例》,明确2019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4条,其中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应急管理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单位未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先后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逐步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回应、“两微一端”管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县政府电子政务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会。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更新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安排专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现场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我单位先后制定、完善《来安县投资合作促进局政务公开制度》、《来安县投资合作促进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来安县投资合作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制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新《条例》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全县“贯彻落实新《条例》”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定期更新“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板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重视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水平不高,解读方式单一,内容不够接地气。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和时效不够,全方位公开信息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得到了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更加充实,形式更加丰富。通过图片图标、卡通动漫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相关政策的解读更接地气。三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了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