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来安县作者:来安县站点管理员阅读:发布时间:2020-01-22 16:52字体【  

2019年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向阳路与来阳路交叉口来安县科技馆一楼,电话:0550-5612351,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18条,其中,人事招考信息发布数30条,公告公示稿件发布数300余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7条,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场4次,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目录发布信息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逐步制定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构建起重大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全局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新建了政务公开目录,并2次参与县政务公开办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现场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参加业务培训4次,问题整改现场办公会6次,重点领域部门业务推进会10余次,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政讯通等即时通讯工具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和经验交流。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人社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

15

4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9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51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

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数量较少,行政执法许可类发布时效性不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