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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来安县人大办作者:来安县人大办阅读:发布时间:2022-09-23 16:57字体【  

9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德贵,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委室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朱新桥,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张山镇抗战九烈士纪念碑、皖东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等地,详细察看革命烈士纪念场所的修缮及周围环境建设,深入了解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优抚落实情况。下午,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施行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积极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在全社会树立了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资源文化推广,营造红色文化氛围;要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宽经费来源,加大管护经费投入,抓实抓好纪念设施修缮改造、史料编纂、红色文化交流等工作,切实提升保护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维护投入与管护等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统筹推进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保护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经典景区和线路,讲好英烈故事、赓续红色血脉,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烈士褒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