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优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实施2021年度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县从2021年6月至11月开展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出台了《来安县实施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方案》,仲裁院摸排我县规上非公企业情况,精心选择,确定2家用工较为规范、基础条件较好的用人单位为培育企业。
开展诊断,加强培育。今年6月,仲裁院深入企业开展培育活动,与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了解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设、民主协商机制建设等情况,现场提取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明细、工资发放表、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相关资料,逐项进行评估,形成劳动用工诊断评估报告,提出整改问题清单6条,制定了针对性培育方案。
评估成效,引领示范。今年9月,仲裁院对培育企业开展共同行动初步验收,就企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给予进一步指导和帮扶。11月25日,仲裁院对培育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达标验收,自培育活动开展以来,企业高度重视,强化用工举措,细化用工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构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视员工利益,依法治企,民主健全机制,关心员工的劳动安全和生活健康,培育效果明显,达到了共同行动的要求,验收合格。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按照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求,为培育企业申报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