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

来源: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作者:鲍晓玉阅读:发布时间:2021-09-28 09:04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推动全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新理念和新内容,9月27日下午,县安委办在县委党校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会特邀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监察支队支队长曹孝平现场授课。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危化品企业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急局全体干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曹孝平结合具体案例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他强调,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同时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许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培训会后,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顾永成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来安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安全保障。二要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坚持“监督与指导为一体,管理与服务相一致”的工作思路,主动深入各企业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承担安全监管职责。三是要严格规范执法 。要运用好新《安全生产法》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严格执法,避免安全生产执法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现象。

此次培训进一步推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落地实施,促使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该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有效防范应对新问题、新风险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