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当好“四大员”为企优环境

来源:来安县司法局阅读:发布时间:2023-09-28 11:00字体【  

来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统筹整合资源,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为建设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法治建设,当好“法治督察员”。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的统筹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全县中心大局这一目标,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实施,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通过真督实察发现、通报、整改、查处、移交一批问题,推动上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优化制度供给,当好“决策审核员”。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把公平竞争作为审核重点,严格审查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决策和文件。持续深化“减证便民”。督促指导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当好“执法监督员”。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降低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评查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开展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探索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扩展至各执法领域。

四是深化法律服务,当好“法律服务员”。整合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法律服务。以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为重点,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风险排查。深化涉企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涉企专题普法活动,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来安县司法局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