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氨基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各一万吨项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海徽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北路8号海徽化工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更换新型过滤设备,将原先的过滤器拆除,在原址上新建过滤机,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氨基树脂简单改变配方,调整聚合反应pH值,更好的提高转化率,减少副反应。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省海徽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65999500;
通讯地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北路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汘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建业区江东中路315号中泰国际广场6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50573796;
电子邮箱:1432192311@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LRnMmT1DY4bDPc8NO5zjQ?pwd=py7g提取码:py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