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适应土地市场管理需要,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县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详细信息请下载附件:来安县标定地价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