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1年来安县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来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12 09:32 字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及《来安县2021年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来农〔2021〕52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审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拟对滁州市塔山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销售有机肥补助180万元,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5日。公示期间,如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0-5612159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