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按相关规定依法公开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不准收受回扣;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 |
依法执业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 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范围执业 | |
医疗秩序 |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 1.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2.病人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3.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4.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 | |
投诉途径 |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 投诉电话:0550-2520071投诉地址:来安县相官镇街道花园路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 |
纠纷处理 |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 医疗纠纷处理地点:卫生院会议室,电话:0550-25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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