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投诉

    发布时间:2023-11-2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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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风投诉 招标采购 按相关规定依法公开
    行风建设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依法执业自查 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范围执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师法》、《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规范》。
    医疗秩序 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范围执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师法》、《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规范》。
    投诉途径 现场投诉:五楼行政区域,院办公室。
    电话投诉:0550-5620822;           
    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纠纷处理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五楼),联系电话:0550-56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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