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示范幼儿园教师职务晋升评优方案
一、评聘条件
(一)师德
1.虔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
2.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师幼同等相处。
3.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工作业绩
1.完成规定的课时要求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量。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进取精神。
3.能有效增进幼儿综合素质能力的进步。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锚理论和专业知识,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要求适当,重视能力培养,引导幼儿自主学习,组织教学有条不紊,教学效果明显。任期内,最少有两节校级以上的公开课及严谨的教案。
2.能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进行教育,教育效果明显。
3.学校领导、同事、幼儿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较为满意。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职员,应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任职期间最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发表或获奖。
(四)学历
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任职资格
1.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其任一级职务年限超过五年。
2.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计算截止至当年12月31日。具体条件根据当年教育局有关通知为准。
(六)教师资历和继续教育
1.申报人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且符合现教学岗位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历证书》。
2.教师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方可申报。
二、竞聘条件
实行幼儿园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是深化幼儿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机制的重要措施。为了发现人才、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一些政治思想好、领导能力强、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教师选拔到幼儿园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竞聘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竞聘过程重品德、重才干、重能力。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现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4.严格时限,按时上报。
5.严肃纪律,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