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的简介

    发布时间:2023-11-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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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育,又称美感教育。即通过培养人们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使我们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

    “美育”概念的出现,是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鲍姆嘉通建立“美学”学科体系之后,由席勒提出来的。但是美育实践和美育意识,古已有之。在中国,刚刚摆脱原始氏族社会的野蛮状态而进入古代文明的西周奴隶制社会,便有周公“制礼作乐”,礼是伦理关系的规范、仪式,乐是包括诗、歌、舞在内的综合体艺术,礼乐结合,既是治理国家的法律、制度,又是进行教育的方式。

    美育教育包括的内容有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和科学美。

    一、艺术美

    所谓艺术美指艺术作品的美。是人类审美的主要对象。是艺术家对生活的审美感情和审美理想与生活美丑特性在优美艺术形象中的结合。艺术美和艺术不是同一概念。艺术是和哲学、宗教、伦理等相并列的社会意识形态。

    二、自然美

    各种自然事物呈现的美,它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它的社会性指自然美的根源在于实践,它的自然性指自然事物的某些属性和特征(如色彩、线条、形状声音等)是形成自然美的必要条件。

    三、社会美

    社会美是美的形态之一,指现实生活中社会事物的美。与自然美并列,同属现实美。社会美不仅根源于实践,而且本身就是实践的最直接的存在形式。

    四、科学美

    科学美是指存在于人类创造性的科学发明和发现活动中的美。是在人类审美心理审美意识达到较高发展阶段,理论思维与审美意识交融、渗透的情况下,才得以产生。

    通过美育可以培养学生充分感受现实美和艺术美的能力。包括培养学生充分感受自然界的美,培养学生对社会美的正确观点和感受社会美的能力,培养学生感受艺术美的能力等。

    我校除正常开足开齐的美育课程以外,还有开设美育类如器乐、合唱、舞蹈、啦啦操、绘画、书法、讲故事、阅读、科技等校级社团,通过全方位美育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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