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第三中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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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来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意见(试行)》(教人[2014]35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补充通知》(来教体人[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核准岗位情况

    根据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总量进行管理。

    四、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2.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等达到要求。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条件。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聘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满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优秀;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聘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满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良好;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须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或管理工作量;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须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优秀;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须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良好;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须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或管理工作量;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须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3年及以上,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或管理工作量;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须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或管理工作量。

    五、岗位聘用方法

    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来安县第三中学岗位说明书》和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来安县第三中学岗位晋级聘任方案》,由学校岗位晋级竞聘领导小组评议确定。

    六、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公布空岗数  个人申报  资格审查  竞聘测评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岗位晋级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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