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效能考核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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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励全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来安县教体局来教(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项目:师德、教学效果、各类计划总结、课堂教学常规、备课、作业、教研活动、教学信息反馈、继续教育、党建、工作量、考勤等。

    三、考核方式:评分制(总分100分)

    四、经费来源: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考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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